【关注湿地】洪湖湿地美 渔民好生活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维护气候安全、粮食安全和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今年是我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0周年,20年间,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大部分重要湿地的保护体系,约50%的自然湿地和大批濒危、重点保护物种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日前,记者深入湖北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就湿地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11月18日,记者来到湖北省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湖面宽广,不时有飞鸟掠过,湖水的清香夹杂着水草的气息,扑鼻而来。7万亩的荷花实验区、一排排交错相间的螃蟹养殖区……都彰显着洪湖独有的特色。在洪湖新堤大湖捕捞队队长王贵才的家里,他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效益好,仅捕虾就收入了2万多元。
说是家,其实就是一艘装修得与陆地上房子具有同样功能的船。王贵才祖籍山东,1962年由微山湖搬迁到洪湖,已经在洪湖生活了50年。“以前在水里生活不容易啊,”王贵才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看现在,生态环境多好,夏天荷香满湖,湖水特甜,船在湖里畅行无阻,每户渔民还有20亩水面养殖螃蟹,每年纯收入有2万多元,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上世纪90年代的洪湖,湖堤上各种污水肆意排放,造成了洪湖严重污染。同时,由于农产品价格持续较低,湖区农民纷纷放弃农业,转而从事渔业,在洪湖掀起了一场“圈湖大战”。据了解,至2004年底,洪湖养殖面积达到了37.7万亩,占整个水域面积的70%以上。由于过度养殖,洪湖水质急剧下降,水禽和鱼类急剧减少,水生植物几乎绝迹。“当时在湖里根本就见不到荷花的踪影,水质特别差。”王贵才回忆说。
面对环境的不断恶化,湖北省先后拿出近7000万元,拆除围网30多万亩,安置渔民2500余户。“政府对渔民实行了‘多途径、多方式’安置,将洪湖的养殖面积控制在10%以内,也就是将5万亩的水面分给渔民,每户20亩。”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徐炎宏告诉记者,对于愿意上岸自主择业的渔民,政府给予了船只补偿和鱼池建设补助费。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洪湖通过采取撤除围网、降低养殖强度、恢复湿地植被、灌江纳苗和投放鱼苗、加强污水处理等措施,洪湖的水质逐年好转,水草覆盖率恢复到80%以上,保护区鱼类种类从57种上升到62种,在洪湖栖息的水鸟也由2004年的2000多只上升到如今的30万只。(记者吉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