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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湿地】湿地保护:“纠结”中期待突破
政协报专业号 | 2012-12-13
   湿地,这片上帝建造的不设围墙的公园,拥有丰富多样的植物、清新的空气和许多珍稀而美丽的野生动物。湿地功能退化和消失或许不如突发的灾难那样引人注目,然而,这一切倘若被忽略,也许就是灾难的前兆。

  今年是中国履行湿地公约20周年。近日,记者在湖北省洪湖和湖南省洞庭湖采访发现,中国湿地保护管理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是如何让“地球之肾”保持健康,如何让湖泊更加美丽,我们仍然面临很多“纠结”的难题。

  渔民生活的期盼

  “我要开个旅游公司。”王贵才郑重其事地说。日前,记者见到这位洪湖登上新堤办事处大湖捕捞队队长时,他正在琢磨着今后的打算。想上岸,但是不会谋生。这是祖祖辈辈生活在水上的渔民很纠结的事。

  王贵才今年60岁。1963年,年仅10岁的他随父辈从山东微山湖被引进到洪湖。如今,他的2个儿子、1个女儿都已经大了。他们老两口有20亩水田。

  王贵才说,他们常年养螃蟹。年景好的时候,养螃蟹能赚2万元左右;年景不好的时候还会亏损。“这几年不行啊,这几年是4年3灾,雪灾、水灾、旱灾。今年应该也就是保本吧。”王贵才说,20亩水田,每年需开支2万元,老两口生活费每年1万多元,除捕鱼外,没其他收入。他所在的队里总共50多户,旅游收入每年也就二三十万元,平均到每户也没有多少了。

  不过,现在的生活也比过去好多了。以前,因为洪湖水草资源特别丰富,围网养殖在湖区得到推广。后来,鱼类养殖逐渐失控,湖区农民也纷纷弃农从渔。上世纪90年代,百里洪湖掀起了一场“圈湖大战”。王贵才说,那时候湖区是外面“彭霸天”,里面“白吉会”。2004年底,洪湖养殖面积达到了37.7万亩,占整个水域面积的70%以上。在2002年到2004年的3年间,老王就亏本了十几万元。

  当时,湖堤上数以万计的居民的生活污水、农业污水和上游工厂污水的肆意向洪湖排放,造成了严重污染;与此同时,由于过度养殖,渔业资源严重衰退。由于洪湖连通长江的通道被一条大坝隔断,洪湖的面积也逐年萎缩。洪湖水质急剧下降到四至劣五类,水禽和天然鱼类急剧减少,水生植物几乎绝迹,就连洪湖的“标志”――荷花也不见了踪影。

  2005年,湖北省痛下决心,先后拿出近7000万元,拆除围网37.7万亩,安置渔民2500余户。政府对渔民实行‘多途径、多方式’安置,将洪湖的养殖面积控制在10%以内,也就是将5万亩的面积分给村民,每户分到了20亩水面。

  王贵才说自己和儿子们都是文盲,家里有6条船,儿子有汽艇。“现在人们生活条件提高了,开个旅游公司应该能行吧。报告都写了,昨天刚交到新堤镇办事处。希望能给弄个码头,可以在岸上也弄个馆子。”王贵才说。

  离开王贵才家坐几十分钟的快艇就到了茶坛岛渔民王春柱家。王春柱祖籍江苏。茶坛岛有5000亩大,在这个岛边的一块荒滩,王春柱连雇工带自己干,挖了3个精养鱼池办成了茶坛渔场。“3亩鱼池,搞了3年就买了一个2000元的水泥船。”王春柱说,一户20亩水田,我这一家4口人,不够维持生计的。

  “我看人家山区的那个地方开发了,发展了。海边的,搞林业的、搞水产的都发展了。我们这里,洪湖这么好的大水面,这么好的地方,为什么就这么差呢?”王春柱私下里怎么也想不明白。

  他说,我们想上岸,上不了啊,落不了地。岸上新一轮的土地承包都已完成,渔民安置的土地很难调剂出来。

  “我的想法是在这个岛子外围开小火车,搞一个大宾馆,也可以钓鱼、游泳、采莲。政府应该牵头搞。”王春柱很认真地说。

  与王贵才、王春柱不同的是,生活在洞庭湖的49岁渔民罗序红现在仍以打鱼为生。这位岳阳市君山区的渔民说,2009年,政府在岸上给他们做了房子,一户房子,渔民自己掏3.5万元就可以入住。就这样,罗序红与村里的60户渔民一起上了岸。虽然上了岸,他们还是以捕鱼为生,只有10%的渔民在岸上搞养殖。

  罗序红的儿子在外面打工,一家的收入更宽松一点了。“现在一年修修补补,每年积累不多,生活保平。”罗序红说,一个渔民跟农民不一样,农民一年收入二三万元就能解决了,但是渔民不可以,他们无田无土啊。

  据罗序红介绍,现在三峡截流后,洞庭湖的水位比较低。“去年捕鱼的时间还不到1个月,今年的时间长一点,到10月捕鱼基本结束,渔业生产时间只有3个月,能够收入二三万元。”罗序红说,现在还不是禁渔期,但是到这个季节洞庭湖的水位就枯竭了,这些渔民就全部上了岸,他的生活来源怎么搞?

  多头管理的现状

  “洪湖湿地目前是省级自然保护区,我们一直想晋升国家级的。往上面就通过不了,核心是什么呢?就是有些专家不同意。说白一点,就是有些部门组织的专家不同意。”湖北省湿地中心副主任赵泽仁直言不讳地说。

  据介绍,洪湖保护区2008年就通过了国家自然保护区的专家评审。洪湖保护区晋升不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就难以得到国家的投入,这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问题。

  “当初我们林业部门做湿地工作的时候,其他一些部门很不理解。人家说,‘你们林业部门把威虎山的事搞好就行了,怎么现在到我们沙家浜里面来了?’”赵泽仁说。

  部门利益冲突、部门不理解是湿地多头管理现状的反映。荆州市政协委员、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徐炎宏认为,多头管理实际上就是,有利益就来,没利益都躲了。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赵启鸿对此也深有感触。洞庭湖湿地利用上,各部门多头管理的现象特别严重。从地域上,洞庭湖分属常德、益阳、岳阳三个不同的行政区划;从部门管理上,仅收费而言,就有水利、航运、渔业、水上渔政、水上公安、芦苇、旅游等29个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各行其是,矛盾较为突出。

  在洞庭湖基本是一个资源形成一个管理部门。水利部门负责湖泊水位的调控,渔业部门负责鱼类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渔政管理,林业部门虽然牵头湿地保护工作,但只能对鸟类、野生动物进行管理和保护。各个行政主管部门从各自职责和利益出发,形不成管理合力,甚至是部门利益至上,严重影响了对湿地资源的统一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干扰和破坏了珍稀动植物,特别是鸟类的栖息环境。

  在首批加入国际重要湿地的7个自然保护区中,只有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副处级。由于级别低,其综合协调能力十分有限,很难将综合统一管理落到实处。同时,管理局是事业单位��在管理上就处于弱势,没有行政权力在实际工作中属于“万事都求人”的单位。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辖面积19万公顷,点多面长、资源众多、任务繁重,相对应的权限过小,显然不利于湿地资源保护和湿地生态监督。

  相比之下,湖北省对洪湖湿地管理则采取了雷厉风行的手段。当时的省领导提出,“洪湖不是洪湖的洪湖,也不是湖北的洪湖,而是人类的洪湖。”2005年,荆州市洪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这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公用经费全额纳入省财政预算。2006年,湖北省政府批准洪湖保护区管理局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即独立行使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渔政、船检港监管理、旅游管理、航运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并明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在洪湖保护区内行使以上行政处罚权。由此,一个高效、综合的保护区管理机构正式建立。之后,通过采取撤除围网、降低养殖强度、恢复湿地植被、灌江纳苗和投放鱼苗、加强污水处理等措施,劫后重生的洪湖水质逐年好转,水草覆盖率恢复到80%以上,每年有20万至30万只鸟在洪湖栖息。

  “我这几年工作有个体会:‘没有温饱就没有环保,没有环保就没有野保。’”徐炎宏说,好在我们的体制比较好,包括农林牧,我们有公安局、海事处、执法支队,除了社会性的工作不管以外,其他我们都管,这相当于一个小政府。在做了大量工作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现在发展也遇到了瓶颈。

  “希望加快湿地立法工作。”徐炎宏说,如果再不往前推进,没有权威的规章制度的话,我们实施抢救性保护取得的一些成果,都可能要毁于一旦。“这不是耸人听闻。”徐炎宏说。

  保护利用的矛盾

  “靠湖吃湖”、“靠水吃水”。随着社会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在市场经济推动下,湿地资源已越来越多地被开发利用。盲目围垦、工程建设、竭泽而渔、无序养殖等不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由于掠夺式的资源利用,东洞庭湖围垦造田现象突出,使湿地空间发生缩节。目前,东洞庭湖水体沙滩减少了106公顷,减少了20.1%;防护林滩地减少6平方公里,减少了54.5%。而草滩地、芦苇滩地面积都有程度增加。2006年,东洞庭湖遭受旱灾后,湖区洲摊上开始盛行大面积种植杨树。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将大量的洲滩、荒地承包给他人种植杨树。近年来,杨树的种植面积已经达到20多万公顷,其中河滩种植达7万公顷,占湿地保护区总面积的15.8%。东洞庭湖的大规模围垦和芦苇扩种等,加剧了湖区生态环境恶化,破坏了水禽的生存环境,严重降低了湖区调蓄抗灾的功能。

  此外,每年冬季,大约10多万只鸟类来到东洞庭湖越冬,其中部分水禽会到周围农田取食庄稼致使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由于生态补偿机制没有建立,人鸟争食、人鸟争地的现象经常发生。

  72岁的岳阳市君山区君山站点护鸟协管员张厚义过去是洞庭湖远近闻名的“捕鸟大王”,如今他“改邪归正”变身“爱鸟卫士”,谁要打洞庭湖里的鸟,他就跟谁急。“这里的鸟有时候有所增加,有时候有所减少。为什么?”张厚义说,八百里洞庭,渔民要吃饭,鸟也要吃饭。现在芦苇比水面还多,湖区范围缩小了,大多数鸟都在东洞庭湖保护区的核心区。岸上到处都是麦子,鸟到岸上没地方歇,到水中没地方歇,有些鸟来了不歇就飞走了。

  徐炎宏认为,现在湿地保护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百姓的生产生活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应该拿出相应的政策、资金给予支持。这几年,国家的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是这样的投入与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性是非常不相适应的。

  据介绍,在国家财政部和省林业厅的支持下,洪湖连续3年实施了生态补偿试点,但是资金投入非常有限。在现行体制下,洪湖保护区缺乏长期持续的投入用于保护管理。公益性的生态保护、监测、管理、宣教工作要么靠在工作经费中挤占,要么依靠项目支持。项目结束就意味着工作结束。

  “自然保护区的经费政策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赵启鸿对此也是很苦恼。东洞庭湖湿地保护工作经费仅在市级财政解决,未列入省级财政预算,造成湿地保护经费严重不足。他说,目前,保护区处在依靠国家项目谋发展的阶段。“一旦没有项目,保护区的发展及其湿地保护工作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赵启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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